二律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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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背反(antinomies),原词是德语 Antinomie (复数 Antinomien),该词源于希腊语 antinomia,意思是“法则的冲突”或“规律的矛盾”。是十八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4/22~1804/2/12)提出的哲学基本概念: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

在康德的哲学概念中,二律背反指对同一个对象或问题所形成的两种理论或学说虽然各自成立,但是却相互矛盾的现象,又译作二律背驰,相互冲突或自相矛盾。

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的发现,在康德哲学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使康德深入到了对理性的批判,不仅发现了以往形而上学陷入困境的根源,而且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

康德将二律背反看作是源于人类理性追求无条件的东西的自然倾向,因而是不可避免的,他的解决办法是把无条件者不看作认识的对象而视之为道德信仰的目标。虽然他对二律背反的理解主要是消极的,但亦揭示了理性的内在矛盾的必然性,从而对黑格尔的辩证法产生了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