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恩纳斯托·米兰达被美国凤凰城警察局逮捕。警方展开审讯,米兰达在认罪供词上签了字。不过警方并没有告知米兰达他有权保持沉默并且与律师进行商议,也没有告知其证词将会被用于指控他。米兰达被判处20至30年的有期徒刑。米兰达上诉,1966年,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一票之差推翻了州地方法院的判决,并确立了著名的米兰达告诫(Miranda Warning)。
这个案例也奠定了美剧中警察对嫌疑犯的那句著名台词“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米兰达告诫(Miranda Warning)
版主: 狸花猫